谁晓得中山租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



				
				
clover2011
48328 次浏览 2024-06-02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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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04 19:14:34 回答

1、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1.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2、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2.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2.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以上价钱来源于网络,经供参考,购买时请以实物为准。

2024-06-04 19:14:34 回答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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