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2021吉林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小涛涛偶巴
24857 次浏览 2024-06-19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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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21 08:53:04 回答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公积金借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帐号,并按规定及时足额连续12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或已补缴齐所欠缴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的。停缴、欠缴、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申请公积金借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帐号,并按规定及时足额连续12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或已补缴齐所欠缴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的。停缴、欠缴、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2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2024-06-21 08:53:04 回答

需要公积金卡,公积金查询打印单,身份证,户口本,公积金连续缴存一年以上,这些基本上就可以了。  至于具体的办理流程,每个城市和每个城市都不太一样,甚至一个城市中的不同系统就不一样,像铁路系统就是一个单独的公积金系统,和普通公积金就不一样。需要把你所在的城市,公积金缴存的银行等等情况说一下。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2024-06-21 08:53:04 回答

2016年,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身份证明的;    
(二)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条件;    
(三)购、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四)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    
(五)有不少于规定比例购建或大修自住住房自筹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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