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茉莉芬芳2008
68427 次浏览 2024-05-22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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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4 07:25:50 回答

江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
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
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个月以上含个月。
有购买自住住房的正式合同及符合规定的首付款证明。
有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抵押。

2024-05-24 07:25:50 回答

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时;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所需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份;如果有共有人,同时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
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工资主管部门盖章)。
4、借款人结(离)婚证复印件2份。
5、借款人为市中心缴存户的提供8位公积金账号,如10XXXXXX,其他公积金户出具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的缴存明细表(缴存地打印)。
6、《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份;《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2份。
7、首付款发票复印件2份。
8、《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2份(购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除外)。
9、《国有土地使用证》(全部)复印件1份。
10、《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带附图)复印件1份。
11、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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