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积金贷款细则条件是怎样的?



				
				
街头流浪泡泡
20764 次浏览 2024-05-29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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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31 04:07:54 回答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二)购买住房为本市市区普通自住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且同意以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三)购买商品房的,销售楼盘经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分中心(以下称公积金中心)审查,符合贷款条件;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已经公积金中心备案;
以上数据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2024-05-31 04:07:54 回答

杭州公积金贷款细则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比例交纳首期购房款;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中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因银行管理等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6、没有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7、偿还包括拟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各类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贷支出后,应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2024-05-31 04:07:54 回答

一、贷款申请
  职工按所购住房的不同类型,向委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二、贷款受理
  (一)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申报资料、申请额度等内容进行真实性、合规性的初步审查;
  (二)初审通过的,委贷银行约请申请人进行面谈,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贷款用途、还贷意愿、还款能力等情况,并建立面谈记录;
  (三)初审、面谈均符合规定的,委贷银行受理贷款申请。
  三、贷款审批
  (一)职工贷款申请由委贷银行受理的,委贷银行需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批。
  (二)公积金中心自贷款受理或收到委贷银行报送材料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公积金组合贷款另需经委贷银行进行商业贷款审批。
  (三)因情况特殊不能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的,经公积金中心负责人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告知申请人延期原因。
  (四)职工贷款申请未获批准的,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告知申请人原因。
  四、合同签订
  职工贷款申请获批准的,由委贷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签约手续。借款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保证人、委贷银行、公积金中心应当共同签订《杭州市公积金个人住房担保借款合同》(下简称《担保借款合同》)。借款人同时签具借款借据。
  五、放款审核
  中心收到房屋抵押权证后进行放款审核,放款条件如下:
  (一)属期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预告登记证明》,所属楼盘已申报结顶。
  (二)属现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房屋他项权证》,所属楼盘已申报结顶。
  (三)属二手房、房改房等其它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房屋他项权证》。
 
 六、贷款发放
  委贷银行应按《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的放款条件,审核无误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按合同约定的账户划转。
  (一)申请商品房贷款(含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资金直接转入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监管专户。
  (二)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贷款资金以借款人名义转入房产中介公司在委托银行的监督支付账户。
  (三)申请房改房贷款、拆迁安置房住房贷款的,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银行存款账户。
  贷款材料
  职工应按购买住房的不同类型,向委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家庭房产查档证明,以及相应购房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
  2.购买本市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或现金缴款单(收款账户须为监督支付账户),出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契证、委托代理合同、资金监督支付协议书。
  3.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价格审批表、售房款储存监收证明单、出售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4.拆迁安置的,提供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回迁安置协议书或拆迁补充协议、安置房购房发票、拆迁安置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分户证)。
  贷款额度和利率
  3月1日起杭州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一)贷款额度
  1.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房,贷款最高比例为房屋总价的80%,单方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在800元(含单位补贴,下同)以下的为50%,单方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在800元(含)以上的为80%;
  2.非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比例为房屋总价的70%(但购买90平方米以下一手房的、贷款最高比例仍为房屋总价的80%),单方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在800元以下的为50%;
  3.单方职工月缴存额在800元(含)以上的为70%(但购买90平方米以下一手房的、贷款最高比例仍为房屋总价的80%)。
  (二)贷款利率
  自2015年3月1日起,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0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0%。
  特别提醒:2015年3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率执行。2015年3月1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6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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