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知道北京公积金贷款逾期怎么办?



				
				
蛋蛋徐要发疯
2109 次浏览 2024-06-1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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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19 10:49:35 回答

一、在自由还款方式下,借款人偿还逾期个人贷款,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操作:
  (1)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个人贷款,可先通过呼叫中心电话委托系统查询到下一还款日至少应偿还的贷款金额(该金额应为逾期贷款本息、罚息及最低还款额之和),即借款人若按此金额在下一还款日还款,则贷款不再逾期。
  (2)借款人在非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贷款,须借款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贷款业务部门柜台办理相关手续。借款人先向贷款业务部门提出申请,设定一个约定还款日。约定还款日的范围是:借款人到贷款业务部门办理还款手续的三个工作日之后至下一个合同约定还款日的三个工作日之前。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每期只能到柜台办理一次非合同约定还款日提前偿还逾期的手续,并且借款人应在还款日七个工作日之前到柜台办理。
  二、等额月均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下,借款人偿还逾期贷款仍通过其还款账户由银行进行扣划,并且借款人无须对偿还逾期贷款进行预约。
  按偿还时间分为非合同约定还款日偿还、合同约定还款日偿还:
  (1)非合同约定还款日偿还:中心于每周三的前一个工作日将逾期贷款数据传输给银行,要求银行于周三对逾期贷款借款人存入还款账户的资金进行扣划。逾期贷款借款人合同约定还款日,或还款期的前三个工作日与后三个工作日不进行非合同约定还款日的逾期扣划。对于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在节假日期间及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如遇周三,不做非合同约定还款日的逾期扣划。
  (2)合同约定还款日偿还:借款人在合同约定还款日偿还逾期,中心将借款人逾期总额以及当月应还款额在合同约定还款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向银行一并通知并由银行进行扣划。
     希望可以帮到您,解决您的问题,望采纳,谢谢。

2024-06-19 10:49:35 回答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以上信息摘选融道网)

2024-06-19 10:49:35 回答

按照规定是可以的,但是一般原来跟你做商业贷款的银行不会那么配合你。建议找专门人士操作。快。  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申请材料  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储存卡,收入证明,契税完税单,购房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发票等),婚姻关系证明,还贷账户,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商业性贷款还款信息,商业性贷款还款借款合同。  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或产权共有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申请人或产权共有人有未还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  (3)借款申请人或产权共有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连续逾期超过3个月或累计逾期超过6个月的,不能办理转贷款业务。  (4)商业性贷款所购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5)转贷款业务不能形成组合贷款。  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模式是:借款申请人使用自有资金先偿还商业性贷款。  具体操作流程:  (1)借款人申请  借款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并提供规定的申请材料。  (2)公积金中心审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同意转贷审批书。  (3)担保预审  借款申请人带贷款申请材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预审,预审通过后与客户约定转贷具体时间。  (4)还清商业贷款  借款人接担保公司书面通知后到银行提前归还全部商业性住房贷款,撤销商业性住房贷款抵押登记。  (5)签约并放款  借款人与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担保公司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办理担保手续,落实担保责任后,受托银行将贷款划至借款人银行账户或其他指定账户。  (6)按月还款  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符合逐月提取还贷条件的,可申请办理逐月提取还贷。  以下是国家公积金网关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操作流程。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申报的材料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缴存单位审核同意后.持以下相关材料到省直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一.离(退)休的:  ①离(退)休证或通知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①失业证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三.出境定居的:  ①护照或定居地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四.调离本市且户口迁出的:  ①工作调动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户口迁出本市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住房公积金存折.  五.死亡的(以法定受益人为提取申请人):  ①死亡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表明申请人与死亡人受益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住房公积金存折.  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购买公有住房或集资房的:  ①出售公有住房专用发票的原件.复印件,  ②房改计算表原件.复印件,  ③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提取公积金用于缴交集资款的.由单位统一办理:  ①集资购房户分户花名册(加盖集资单位公章),  ②集资建房批复文的复印件(加盖集资单位公章),  ③集资单位在建行房改专柜开设的集资专户账号.  3.提取公积金用于缴交房改购房款的.由单位统一办理:  ①省直房改办打印的出售公有住房分座花名册原件,  ②售房单位在建行房改专柜开设的售房专户账号.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  ①下列其中之一的原件.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书.商品房购销合同书.购房借款合同.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购买二手房的:  ①下列其中之一的原件.复印件:买卖契约(含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借款合同,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购买拆迁安置房的:  ①  拆迁安置协议书(含拆迁安置缴款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②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建造自住住房的:  ①  建筑用地使用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  建筑规划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  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  具备资质的施工队编制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复印件,  ⑤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8.扩建.翻建自住住房的: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具备资质的施工队编制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复印件,  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④翻.扩建工程现场勘察报告原件,  ⑤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9.大修自住住房的: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工程预算书原件.复印件,  ③大修工程现场勘察报告原件,  ④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七.每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①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首次申请须提供复印件),  ②借款银行出具的现时贷款余额证明原件,  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八.每年一次提取公积金支付超过家庭收入15%房租的:  ①夫妻双方未参加房改.集资建房和未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②房屋租赁证原件.复印件,  ③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税收发票原件.复印件,  ④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法定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注:1.家庭收入根据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计算,  2.夫妻双方应同时申请办理本项支取.未婚的.应携一寸相片在申报时面签未婚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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