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知道上海居住证周末可以办吗?



				
				
薄荷红茶cheer
32873 次浏览 2024-05-21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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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3 12:59:50 回答

上海绝大部分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周六都能办理居住证,不过有些表格要先到村/居委会填写,村/居委会周六是不上班的。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2024-05-23 12:59:50 回答

你好,这样子的话你可以试试看下面的方法介绍
1、上海市普陀区临时居住证可在现居处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办公时间为周一到周五,周末不能办理的。如下:
2、周末的话,可在周六前往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一、临时居住证办理部门受理时间:
1、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大木桥路123号)为周一至周五9:00-11:20,13:30-17:00;  
2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中山西路620号、浦东商城路660号)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9:30-15:00。  
(以上国定节假日除外)
3、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街道受理点见受理点的公告。  
二、咨询电话及网址  
1、  021-64045568*6101(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
2、  021-62337506(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
注:《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当场发放;《上海市居住证》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
三、办理条件
  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办理材料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不需要贴照片,而是本人到现场拍照,所以首次办理需要本人亲自去拍照。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办理流程
  1.受理与补齐
  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至少6个月的证明,  居住证申请表
  以上材料材料齐全后,在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2.材料移送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于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申办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公安部门。
  对就业、投资开业和个体经营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移送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投靠、就读、进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材料移送辖区公安派出所。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安部门核定
  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5.签发、制证、领证
  《上海市居住证》由市公安局统一签发。
  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制证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制作,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1.办理时限
  上海市居住证需要通过多部门审核认定,资料齐全情况下,最多30日内可以办理完成,领取居住证。
  2.办理费用
  每本25元。

2024-05-23 12:59:50 回答

星期天不办理居住证的
居住证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到17:30,中午不休息,法定节假日除外,周六日有人值班,不办公。不同地区办公时间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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