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产权人是指署名人吗?



				
				
小兔斯基801110
37880 次浏览 2024-06-02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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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04 00:16:33 回答

房证写谁名就是谁的房子吗,这可不一定,因为还可能有共有人,这在房改房中普遍存在。同住人口是否对共同居住的房屋具有共有权,是一个容易引起双方争议的问题。破解这一难题,主要看该房屋是否已经转化为家庭共同财产或系共同投入所得。在取得公房时,除承租代表人外,其他同住人口作为分房时确定面积等因素的一个重要条件的,或其他同住人口交纳了房改款的,即使房屋产权证上未明确记载该同住人口为共有人,也可构成共有。

2024-06-04 00:16:33 回答

这可不一定,因为还可能有共有人,这在房改房中普遍存在。皇姑区法院近日审理了一个案例,因为婆媳不和,拥有房产证的母亲要儿子和儿媳搬家,可因为儿子在房改时出钱了,法院认为房子共有,最后母亲给了儿子8万元房屋产权补偿款,家庭战争才算平息。
   婆媳不和母要儿搬家
   母亲和儿子居住在50平方米的公有住房内,后来儿子结婚了,他们还在一起居住。1997年6月16日,该房购买公有产权时,由母亲出资4000元、儿子出资4562元,以母亲的名义购买了该房的产权,并于1998年6月18日取得房证。
   但日子长了,生活中难免有磕磕碰碰。2007年末,母亲和儿媳因家庭纠纷产生矛盾,母亲一气之下提出要儿子和儿媳搬家。
   房屋共有儿要母补偿
   可儿子却提出,当初房改时,他也出资了,而且他也算房改的人口,虽然房证上没他的名字,但该房产权他也有份,所以不同意搬家。双方一时僵持不下,2007年12月,母亲将儿子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本案争议房原系公房,承租人为母亲,母亲对该房享有使用权,后儿子、儿媳与母亲共同居住争议房。在争议房购买产权时,由母亲与儿子共同出资以母亲名义购买,儿子已对争议房所有权构成共有。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同意对争议房所有权进行确权分割,因儿子另有房产,故争议房应归母亲所有,母亲一次性给付儿子房屋所有权补偿款。
   工龄折扣母可多分房产
   但母亲应该给儿子多少房产补偿款呢?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均同意争议房现价值20万元。法院以双方出资比例为基础确定补偿款数额。同时考虑到争议房购买产权时,母亲工龄折扣每平米179元的事实,该工龄折扣虽为政策性补贴而非实际出资,但应认定为因母亲而取得的导致购房款降低的相关因素,故在确认补偿款数额时,也应考虑在内。故对争议房所有权,母亲享有的份额要大于儿子所有的份额。法院判决房屋归母亲所有。儿子、儿媳腾出该房屋,母亲给付儿子房屋产权补偿款8万元。一审宣判后,当事人均未上诉。
 
 法官说法
   产权人不能告共有人腾房
   皇姑区法院民庭法官林雪梅告诉记者,在处理房改房权属纠纷案件中,同住人口是否对共同居住的房屋具有共有权,是一个容易引起双方争议的问题。破解这一难题,主要看该房屋是否已经转化为家庭共同财产或系共同投入所得。在取得公房时,除承租代表人外,其他同住人口作为分房时确定面积等因素的一个重要条件的,或其他同住人口交纳了房改款的,即使房屋产权证上未明确记载该同住人口为共有人,也可构成共有。本案该房为母子共同出资,虽然房证写的母亲,但儿子也拥有部分产权。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审判实践中,房改后的产权人起诉原共同承租人腾房的情况较多。这种情况法院可以受理,但如果共同承租人对房屋有使用权或者继承权的,一般不应改变房屋居住现状,在充分释明和调解后,如原告坚持要求被告腾房,法院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此时最明智的做法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房屋财产分割和继承。

2024-06-04 00:16:33 回答

房产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房产证上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或称权属人,或者有共有人。并不会登记原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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